> 资讯
资讯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意之大者——第八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征稿启事
来源:瀚望艺术网 发布时间:2021-9-28 8:16:00 阅读:9467
来源:福建美协


征稿

各市、县(区)文联、美协、各高等艺术院校(系),各有关美术机构,全省美术创作者: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讴歌伟大祖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提升精品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近年来福建省写意画创作成就和实力,推进福建省美术创作的高质量发展,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特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意之大者——第八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二、评审办法:

为保证大展的公平、公正,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特设立“监审委员会”,经公示无重大异议,确定出入选及获奖作品名单。

三、展出时间:2021年11月中旬。

四、展览地点:福建省画院。

五、参展要求:

1.凡属福建省籍或长期居住在福建省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画创作者均可送件参加。

2.凡属2020-2021年间创作的作品,无论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作品参展(高校毕业生创作作品也可参加本次展览)。

3.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4.参展画种:中国写意画(含大写意、小写意、兼工带写的作品须以写意为主)。

5.送展作品的规格:竖式四尺宣整张或六尺宣整张,参展作品由省美协统一装裱。

六、收件要求和作品评选:

1.面向全省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初评报送照片,复评用原作。

2.初评采用照片评审,参展者一律先寄10寸作品照片,每人限投1件作品照片(请务必在照片背面用电脑打印信息,信息填写表格详见附件,此信息将用于初评入围联系、后期作品退件及证书画册印刷)。初评照片不退,初评的照片收件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收取)

3.凡初评通过者,主办单位将电话通知作者于指定日期内寄送原作参加复评。

4.初评投递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5、初评作品照片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美协410室,邮编:350002,收件人:王强, 0591-83753176,(快递注明写意画参展照片)。

6、原作收件时间、地址及收件人:收件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1月1日,(邮寄作品的请联系好快递务必于这三天内妥投),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美协410室,收件人:王强 ,联系电话:0591-83753176。原作作品背面务必填写清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尺寸、详细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七、奖项设置:

本展览为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设定的学术性大展,展览将评出入选作品约200件,因疫情和场地所限,本次展览只展出其中获优秀奖的作品80件,其余为入选作品。所有作品展后退还给作者。获本次大展优秀作品的作者将作为我省今后学术活动提名和邀请的重要参考条件。

本次展览优秀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八、展览费用: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意之大者——第八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不收取参展作者任何费用,所需全部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九、关于退件:

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寄回作者,主办单位负责展览期间作品安全,寄送过程中作品的丢失和破损,主办单位不负责任。

十、宣传:

作品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专业媒体及网站进行广泛宣传。

十一、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创作品,如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优秀作品证书。

十二、此展览活动的实时信息可登录“福建文艺网、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查看。

十三、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视为确认并需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