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在当代”——2016•第十届中国工笔画作品展征稿工作正式启动

2016-4-14  潮望艺术网


“工•在当代——2016•第十届中国工笔画作品展”将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4日在中国美术馆举办。本次展览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为支持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工笔画学会联合主办,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办。著名艺术批评家、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范迪安先生担任学术主持。展览将分为三个部分:历史回顾展、学术提名展以及全国征集作品展。



大展回顾

2016年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政策全面开展的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提出“要改造国人的精神世界,首推文艺。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都离不开文艺。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组委会希望通过此次展览团结工笔画界的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九届大展回顾


九届大展回顾

2017年,中国工笔画学会将迎来成立30周年庆典,因此本届展览的历史回顾部分将从学术层面梳理中国工笔画近百年来的“源”与“变”。在九届展览突破以往展示模式,融入装置元素的基础上,本届学术提名展部分将对工笔领域在当代性探索上表现较为突出的艺术家,提供相对独立的展示空间,通过多媒体互动、历史场景重现等手段进行专题个案研究。此部分展览还得到了文化部国家艺术基金的大力支持。社会征集部分在上届全国60名入选者的基础上,本届扩大为260名,并联合81美术馆作为分展馆进行展示。届时,中国美术馆1层1至9号厅及81美术馆1层将以半个月的时间跨度为大众呈现一场工笔盛宴。


九届大展回顾(中新社发)


九届大展回顾


“工·在当代——2016·第十届中国工笔画作品展”
征稿通知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继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背景下,每三年一届的中国工笔画作品展迎来了第十届盛会。本次展览将延续上届被社会普遍认同的“工·在当代”这一主题。其学术提名展部分获得了文化部国家艺术基金支持。作为中国工笔画学会庆祝创会30周年的首展,我们期待更多展现时代风采的佳作涌现出来。鉴于此,现将展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工笔画学会              
承办单位: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美博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学术主持:范迪安
主  任:徐  里  冯大中  何家英
副主任: 杜  军  丁  杰   萧玉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牛克诚   王天胜   孙志钧   刘金贵  张  策   陈孟昕   唐勇力   喻  慧  谢振瓯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李高峰
办公室副主任:罗翔   徐  娟   孟宪伟
展览编辑:  罗忠宝   刘  川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规模:1、历史回顾作品40件左右。2、提名参展作品120件左右,由学术主持范迪安先生及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3、全国征集入选作品260件。

五、展出日期、地点:

2016年12月   
中国美术馆(1号到9号厅展出历史回顾作品、提名参展作品、征集入选作品前60件)
81美术馆(社会征集部分200件作品)
六、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260件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工笔画收藏费:20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七、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近年(2014年元月以后至本届展览之前)创作的3件作品照片各1张(10寸),照片背面请注明:展览名称、尺寸(格式:高X宽CM)、材质(绢本、纸本或其它)、创作年代、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八、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九、复评送件要求:(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初评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罗忠宝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一、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三、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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